近日,為了加快新產品產業化步伐,激勵各單位做好新產品投產和國際注冊工作,促進公司更好更多地開發出滿足市場需求的新產品,提升企業市場競爭能力,公司制定下發了《新產品投產獎和國際注冊獎管理辦法》。
按照辦法規定,在目標設定方面,分為兩大類,一是新產品投產獎:新產品類別包括制劑、原料藥、化工產品(含醫藥中間體)等。新產品必須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現行版(藥典標準、國標及注冊標準)或者客戶標準,試生產至少連續三批,完成穩定性考察,經QC檢驗合格并由QA確認;或通過外商確認、取得了一定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等標志性成果。二是國際注冊獎:分別包括以下四種情況:新產品在某一國家注冊成功,獲得銷售許可;獲得的國外某一制劑生產商的供應商許可資質;獲得美國FDA的注冊號;獲得EDQM的CEP證書。
申報條件是:新產品投產后,項目達到一定標志性成果階段時,由生產車間申報新產品投產一次性獎勵。國際注冊完成標準為:獲得注冊證明或者獲得銷售許可,由技術質量保證部為參與完成國際注冊的單位向公司申報一次性獎勵。屬于工藝改進或增加產品規格的項目,按照《科技進步獎管理辦法》或《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獎管理標準》申報提獎;研究院的科研階段成果,依據《科研階段成果獎管理辦法》執行。
獎勵標準方面,新產品達到按新產品類別以及工藝技術、質量標準的復雜程度,設定獎勵額度。
自主開發項目獎勵額度,原料藥新產品3-6萬元;化工新產品(含醫藥中間體)2-4萬元;制劑新產品3-5萬元。
對受讓及合作開發的項目,根據受讓或合作開發的階段,生產車間完成新產品投產,參照辦法對相關單位進行獎勵,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設定獎勵系數。
國際注冊的新產品,每個品種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注冊算一次注冊,完成注冊后,按照辦法給予3-6萬元獎勵。
國際合作加工項目,新產品實現商業化生產后,參照辦法對主要完成單位和部門進行專項獎勵。
如新產品投產的過程和國際注冊過程過慢,影響市場開發進程,取消申報資格。
新產品投產獎獎勵申報及分配辦法:新產品投產獎由生產車間根據申報條件提出申請。同一個產品不能重復申報;根據貢獻大小獎勵的70-80%獎勵給參與項目的車間,剩余獎金獎勵相關部門;技術質量保證部負責受理提獎申請,會同人力資源部及相關部門等進行審核,提出獎勵意見,呈報人力資源部、公司分管領導審核;各相關部門根據貢獻大小對內部的獎勵進行分配,經公司經濟責任制領導小組審定后執行。
國際注冊獎獎勵申報及分配辦法:國際注冊的新產品,每個品種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注冊算一次注冊。不能重復申報。技術質量保證部對新產品注冊獎提出獎勵意見。根據貢獻大小,獎勵直接參加的相關部門,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呈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各相關部門根據貢獻大小對內部的獎勵進行分配,經公司經濟責任制領導小組審定后執行。
《新產品投產獎和國際注冊獎管理辦法》自2017年3月1日起執行,原《新產品投產獎管理辦法(試行)》(新藥股字〔2015〕96號)同時廢止。(政宣)